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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利

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须知

一、概述

韩国通过实用新型法保护称为“考案”的小发明。发明专利的保护对象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高水平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只要是利用自然然法则的技术创造”, 其技术水平比发明低。

实用新型法在实用新型申请步骤或其它先申请原则、附图原则、补正及补正驳回制度、优先权制度、授权公告制度等和发明相同。

二、与发明专利的比较

 

发明

实用新型

保护对象

发明,是指利用自然法则的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的 具有高水准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进步性

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是否容易制造来判断

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是否极容易制造来判断

不授权理由

妨害公序良俗/不利于公众卫生

妨害公序良俗/不利于公众卫生/与国旗、勋章相似

附图的提交

必要时提出

必须提出

二重申请期限

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开始到登记日之後1年的那天为止

收到发明的授权通知书之前

登记费的缴纳期限

收到授权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最初3年的年费

申请的同时缴纳最初一年的年费。第23年度的年费,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缴纳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
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

异议申请的期限

从授权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三、专利权的效力

- 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专利拥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有权允许他人使用。

- 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人,可以排斥无正当使用权的第三者的无端使用, 第三者无端使用其专利构成侵权。

- 专利权人(独占实施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 向韩国特许厅要求对其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权力范围确认审判。

- 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相当于中国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 ,在韩国针对发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都可以向韩国特许厅提出权利范围确认审判。

- 对于第三者以营利为目的,无端使用其专利构成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