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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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标注册须知
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制造商销售商或服务商为了让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识别于他人所提供的同种商品或服务时,用来表示自己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商标注册后的效果
(1)被付与波及全国效力的商标权,权利人不受任何人的排除,在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中可独占使用其注册商标。
(2)若他人在与注册商标的同一或类似范围内采取使用其注册商标等行为时,即构成侵权,注册商标权利人可对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加以禁止、申请损害赔偿等。
※括号内为相应中国用语
*解说
- 将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样式文本提交于特许厅。
「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格式为?(请找「询问」处的「常有的疑问」)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要领为?(请找「询问」处的「常有的疑问」) - 特许厅将先审查商标申请在手续上或形式上的要件是否完备。对不完备、必要的项目没记载等申请,特许厅将发出补正命令。
- 特许厅将审查商标申请是否满足实质的要求。作为示例,以下的商标申请为不满足实质要件而将被拒绝。
(1)不能区别自己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服务的商标申请
(2)从公益上的理由与私益保护的观点来看不可注册的商标申请
- 不满足实体要求的商标申请将会收到拒绝理由通知。
- 申请人可对拒绝理由通知提出意见书等。
- 若最终被判断为没有拒绝理由时,则会收到被核定注册的通知。
- 缴纳注册费后,特许厅将进行商标权设定注册,即产生商标权。
- 任何人都可以对特许厅长官提出注册异议的申请。
- 若拒绝的理由未被解消时,则会收到该商标申请的拒绝注册的核定。
- 若对拒绝注册的核定不服时,申请人可申请审判。
- 对审判的审决不服时,可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起诉讼。